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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上半年北京自考学士学位申报通知

2025-03-13 15:35:49   来源:北京教育考试院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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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导读】关于2025年上半年北京自考学士学位申报通知已公布,请相关考生及时查阅!

  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将于3月17日启动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专业

  本期可申报学位的学校及专业:北京理工大学、北京交通大学、北京邮电大学、北京外国语大学、中国传媒大学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、北京建筑大学、北京物资学院、北京联合大学、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10所学校主考的本科专业。

  二、工作流程

  1.网上申报。本次学位申报时间为3月17日9:00至20日17:00。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。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,进入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-“自学考试”-“自考个人中心”(https://zikao.bjeea.cn),在“业务办理”中点击“2025年上半年学位申报”进行申报。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,并进行网上缴费。学位评审费为100元。申报完成后,系统显示《学位申报凭单》,凭单为考生申办的重要凭据,附有重要提示,请考生自行打印并认真阅读。

  2.照片采集及审核。学位照片采集时间为3月21日至25日。办理毕业时已采集照片的考生,无需重新采集;否则,学位缴费成功后需要采集照片。按上级要求,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,采集费用由公司收取。采集流程详见附件。未按要求提交照片,或未通过审核,视为申报无效。

  3.资格审核。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,预计6月中旬结束,无需考生参与。考生届时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

  4.证书发放。学位证书发放安排见《学位申报凭单》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1.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、缴费并采集照片,逾期不能补报。

  2.已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,可在规定的学位申报期限(取得毕业证书两年)内,申报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(新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外)。

  3.工程管理专业(专升本)学士学位授予学校调整为北京交通大学。自2025年至2026年,设置两年学士学位申请过渡期,过渡期学位授予条件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《关于工程管理专业(专升本)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》的附件2。实践课程“及格”成绩折合百分制按75分计算。

  四、咨询渠道

  考生可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,具体咨询方式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,进入“自学考试”-“咨询服务”-“咨询渠道”查看。


  附件: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照片采集流程


  信息来源于:北京教育考试院

  原文链接:

  https://www.bjeea.cn/html/selfstudy/xxfbt/2025/0311/86618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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